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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020年1月15日从金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金华市制定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的20%筹集7.4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提升行动。
记者1月15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金华市制定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的20%筹集7.4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提升行动。
 
方案指出,到2021年,全市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4万人次以上,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6%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1%左右。其中,2020年全市计划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上千场、培训技术工人10万名。
 
职业培训工作以职业院校为基础展开,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同时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培训方式包括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为主要补贴依据的职业资格培训,以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为主要补贴依据的项目制培训,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各类创业培训。
 
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职业资格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以市区为例,补贴对象为具有市区户籍、市区常住,并办有居住证、在市区就业创业或在市区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和具有市区户籍未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各县(市、区)补贴对象则由当地确定。此次实施方案重点对象为企业职工特别是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含残疾人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
 
其中,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和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培训可参照同类培训补贴标准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0%。对建档立卡低的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